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阶段性暂缓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黔人社函[2022]93号)文件精神,为助力工程建设领域施工企业纾困稳岗,现就工程建设领域阶段性暂缓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缓缴对象:2022年7月1日至9月30日内签订施工合同或新开工建设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暂缓缴存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缓缴期限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止。缓缴期结束后,恢复执行贵州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政策,已执行缓缴政策的项目应于缓缴期限结束后10日内按贵州省政策规定办理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手续。
二、缓缴手续:施工企业凭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备案表、施工合同等开工许可材料到镇远县人社局申请缓缴。镇远县人社局为施工项目出具同意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意见书并做好台账登记管理。
三、缓缴管理:镇远县人社局将加强日常监管,对缓缴政策实行过程中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依法依规予以惩戒并作为今后新开工建设项目是否享受减免存储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
联系电话:0855-5722262。
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日